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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应按使用面积计价

2000-07-12 来源:生活时报 夏民 我有话说

住宅商品房的出售一直是以建筑面积计价。也就是说,在单位面积售价相同的情况下,建筑面积越大,则售价就越高。然而,作为住房,需要购买的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相同的住宅其使用面积并不相同,即使在同一幢住宅楼中,由于结构的要求,也会出现楼上楼下建筑面积相同而使用面积不同的情况。商品价格与使用价值挂钩,这是商品计价的一般原则,住宅商品房作为一种商品自然不能例外。住宅商品房中采用新型墙体结构和新型墙体的不多,这与住宅商品房计价单位不合理是有一定关系的。

显然,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两种不同的计价方式相比,就决定了房地产商倾向于选用什么样的结构体系和墙体材料。住宅商品房按使用面积计价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商采用新结构和新型墙材,从而不用或少用实心粘土砖,这对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建筑技术有着重大的意义。

住宅商品房按使用面积计价,还有利于住房对住宅的面积有直观的认识。由于住房对住宅的建筑面积很难准确丈量,常常会因建筑面积是否正确而与房地产商发生纠纷,住户担心房地产商的面积“陷阱”而迟迟下不了购房决心,房地产商又一时难解释清建筑面积所涵盖的全部内容而消除住户的疑虑,这不仅对房地产和住户不利,还对我国的房改工作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其实,按建筑面积或按使用面积计取住宅商品房价格,对住户和房地产商来说,其住宅的价值是一样的。计价单位的变化不会导致住宅价值的变化,但会使得单位面积的价格有所不同。计价单位的变化也不会导致房地产商售房工作量的增加,因为按统筹法编制的工程预(决)算中,是能够很方便地查找出住宅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数值。住户可以对使用面积直接丈量,就不必担心在面积上吃亏,而可放心去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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